湖北女子举重队集体使用违禁药 体育总局严惩

2005-06-25 11:17:00 中国体育报

 

相关链接:总局关于湖北女举使用违禁药物并作弊的通报
     举协秘书长董生辉:处罚兴奋剂事件不能手软
     反兴奋剂委员会官员赵健:铤而走险的花招增多
     湖北省重竞技中心副主任:都是想出成绩惹的祸

    本报讯  记者曹彧报道:国家体育总局6月22日发出通报:对湖北省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集体使用违禁药物和在兴奋剂检查中集体作弊事件进行通报。

   今年1月底,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以下简称反兴奋剂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在训练中集体使用违禁药物。1月31日,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训练地对该队进行检查。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发现接受检查的6名运动员均系冒名顶替。

    事件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派出专门调查组赴湖北进行调查。湖北省体育局在发现问题后主动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国家体育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报告。

    经查,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教练员刘少军自2004年12月开始组织、指使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集体使用违禁药物。为防止事情败露,刘少军还有预谋地使用他人照片伪造了这6名运动员的假身份证件。在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后,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兼主教练奚汉祥和刘少军策划、指使另外6名运动员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伪造身份证件,以冒名顶替的方式接受了兴奋剂检查。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取消湖北省举重队(含男、女)参加十运会的比赛资格(其他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取消湖北省体育代表团参加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中国举重协会决定对奚汉祥、刘少军给予终身取消教练员资格的处罚,对集体使用违禁药物的6名运动员以及参与集体作弊的另外6名运动员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对湖北省举重队给予停止参加国内外比赛1年的处罚。湖北省体育局经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奚汉祥撤销其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的处分,分别给予奚汉祥、刘少军撤销湖北省女子举重队主教练、教练职务的处分,给予管理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重竞技管理中心主任刘伯雄行政警告处分。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赛事一览 | 专家观点 | 全民健身 | 奥林匹克 | 体育文化 | 体育产业 | 明星荟萃 | 图片库